垂直燃燒測試儀是對塑料阻燃性能的研究所制定的,主要用于對塑料、橡膠或薄膜在規定火源直接燃燒下測定塑料的不燃燒性能。該試驗儀主要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電機、工具、儀表等設備以及電氣連接件等電工電子塑料或橡膠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認可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本產品是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和特定燃氣源 ( 甲烷或天然氣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垂直燃燒測試儀在使用時須注意下面這些事項:
1.試驗結束后應關掉電源開關和氣瓶總閥,確認無燃燒物冒火,才可離開現場。
2.轉子流量計在每次實驗結束后,需將其旋鈕轉到Z小,以防止下次啟動燃氣時轉子迅速跳動從而影響其壽命。
3.排風機在試驗和校準期間不可啟動。每次校準和試驗后,立即打開玻璃門和排風機以便清除試驗室中所有的煙氣。
4.甲烷(至少98.0%純度),具有標稱熱值100Btu(熱化學能)每立方英尺或37.3MJ/m3)或8.9千卡(熱化學能)每立方米。提供試驗火焰的氣體可以是甲烷,丙烷,丁烷,這些可燃氣體可以提供燃燒器所需火焰是可以互相替換的。丙烷的技術等級要有至少98%的純度,要有至少94+/-1MJ/m3(在25℃)熱量值,丁烷的技術等級要有至少99%的純度,要有120+/-3MJ/m3(在25℃)熱量值。無論何種情況,燃氣應為使得試驗火焰可校準的等級。
5.至少每30天一次和罐裝甲烷氣換罐或任何燃氣設備改變時,應對噴燈的火焰進行校準。如果使用的燃氣不是標準所要求甲烷等級,每天即將試驗前應校準噴燈火焰。
6.每次試驗之前當噴火管垂直且噴燈遠離試樣時,要檢驗氣體火焰以保證其總高度為20±1mm,如校準時建立的那樣。如果不改變設定,火焰從藍色變亮,這表示氣罐燃氣耗盡和某些供應商會添加到氣罐中的濃度枯竭指示材料(例如丙烷)在燃燒。在這種情況下,氣罐應標上空的標志,然后退回重新裝氣。如果不改變設定,總的火焰是藍色的,藍色的內焰高度不是20±1mm,氣罐中的燃氣可能壓力過低。